地区 |
发放时间 |
发放标准 |
北京 |
每年6-8月 |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
上海 |
每年6-9月 |
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
天津 |
每年6-9月 |
1、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2014年为每月128元。
2、气温超过35℃以上,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2014年度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日24元。实行动态调整。 |
山东 |
每年6-9月 |
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
江苏 |
每年6-9月 |
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
浙江 |
每年6-9月 |
高温费发放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 |
湖北 |
每年6-9月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 |
江西 |
每年6-9月 |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调整到160元。 |
山西 |
每年6-8月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
湖南 |
每年7-9月 |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能低于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的,则每人每天6.9元。 |
广东 |
每年6-10月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的,则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
福建 |
每年5-9月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 |
广西 |
每年6-10月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
云南 |
每年6-9月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从事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0元。 |
海南 |
每年4-10月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
四川 |
每年6-10月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12元。 |
重庆 |
每年5-9月 |
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
陕西 |
每年6-9月 |
1、各类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符合高温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0元。
2、在岗工作人员的防暑降温费,执行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6元。 |
甘肃 |
每年6-9月 |
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2、每年7-9月适当提高夏令清凉饮料的发放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4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40元,一般工作人员(含行政事业单位)每人每月35元。 |
内蒙古 |
未设定 |
在33℃(含33℃)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连续6小时(含6小时)以上发放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 |
宁夏 |
每年6-9月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
吉林 |
每年6-9月 |
企业为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工作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标准每日应向劳动者支付10元以上。 |
辽宁 |
每年7-9月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支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