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优化本市生育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自2026年1月31日起,北京市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本人。

一、调整生育津贴发放方式
北京市参保企业女职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引(流)产,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生育津贴发放方式调整为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
之前生育津贴通常先发放至参保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转发给女职工。
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生育津贴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仍按照原方式执行。
二、线上线下均可申领
参保单位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领或通过参保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进行线下申领。
其中,在北京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引(流)产的企业参保女职工,与参保单位在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信息确认后即自动发起申领,无需上传材料。
三、如何查询申领进度
申领后,单位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件进度查询”模块跟踪进度,女职工本人可在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京通小程序、国家医保APP等渠道查询办理状态。
注:企业申领前要核对参保女职工银行账户信息,确保生育津贴发放到位。
生育津贴发放到位前,企业要做好参保女职工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的衔接工作,保障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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