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工作后,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何变更扣缴义务人?

发布时间:2026-04-01
关键词:专项附加扣除

员工在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想在发工资时继续享受原来的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在个税App中变更扣缴义务人,那如何变更扣缴义务人?



一、登录个税APP


登录个税App,点击【我的】-【任职受雇信息】,查看是否有新工作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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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有新单位信息,可以继续进行下面的步骤;


如果没有新单位信息,可能是您的新单位还未将您的任职受雇信息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或报送的信息有误,建议您及时联系新单位办税人员或财务负责人核实信息。



二、选择年度和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在首页“重点服务推荐"模块,点击【我要查询】,进入专项附加扣除界面后,选择查询年度【2025】,点击填报记录中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图片10.png

 

 

三、修改申报方式


在填报详情界面,依次点击【修改】一【修改申报方式】。


图片11.png

 


申报方式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任职单位报,逐月扣)】,扣缴义务人选择新的工作单位,点击【确认修改】-【确认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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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还要提醒一下,如果您的申报方式选择的是【年度自行申报】,换单位后无需变更扣缴义务人,自己在次年办理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一并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即可。

 

 

提示:在汇算清缴期内纳税人自行办理或者委托受托人办理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由单位代为办理汇算清缴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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