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部分地区在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或延长婚假天数七天至二十天不等。
但也有地区的婚假天数为国家规定的3天,比如山东、四川、湖北、广东、广西、湖南,这些地区何时调整婚假天数引人关注。
1、山东:婚假最长为18天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于2025年1月18日起施行。
《决定》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由此山东婚假天数调整为15天或18天。
另外明确婚假可以一次性休,也可以分开休,一般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休完;再婚、复婚等情况也可以享受婚假。
2、四川:可根据情况给予5天婚假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延长婚假给予回复:
从全国情况看,婚假延长已纳入人口计生政策法规调整范围。目前,我厅正积极配合推动工作落实。据我们了解,政策制定部门正在对延长婚假进行研究部署。
另外,四川此前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规定的复函》(川劳险〔1993〕95号),对婚假进行了调整,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5天的婚假。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单位可根据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湖北:准备出台延长婚假办法
《湖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年5月8日正式发布,其中第七项明确规定,加快出台延长婚假的具体办法,保障产假、护理假、育儿假落实到位。
目前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婚假天数作出了原则性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
对于婚假天数延长的标准和办法,需进一步出台具体办法。
在国家鼓励婚育政策的背景下,广东、广西、湖南三地也会有动作,推动婚假延长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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